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276,213.60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599,678.39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59,350.00元(含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7,925,121.12元,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6.08%。如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防化军工企业,以特种防护领域为主,主要生产个体防护装备、集体防护装备、国家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以提升我国各军兵种在核生化威胁条件下的生存、作战能力和满足国家应急防护需求;同时依托技术优势,积极开拓医药包装、医疗器械等民品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特种防护装备和医药包装及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的个体防护装备包括防毒服、防毒面具、各型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套、XX装备气密检测仪等。公司是我军专业的透气式防毒服研制和生产企业,承担或参与了我国第一代、第二代和第三代透气式防毒服的研制,掌握研发生产全流程的关键技术,为我军提供较为可靠的现役装备。公司生产的防毒面具是我军最新一代防化兵专用防毒面具,同时也可用于装备高原部队以降低高原反应对战斗力的影响。
公司的集体防护装备最重要的包含协作配套产品和解缴部队产品,其中,协作配套产品按功能不同分为预滤器、进风口组件、粒子过滤器、过滤吸收器、滤毒通风装置等,供应其他军工单位安装集成,解缴部队产品有大型集体防护系统装备等,直接供应军方部队。
公司的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主要为人防过滤器、人防门、浸渍炭等产品,为我国人防领域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医药包装及医疗器械产品最重要的包含药用丁基胶塞、多层共挤膜、铝塑盖、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公司药用丁基胶塞产品有常规胶塞、覆膜胶塞和预灌封注射器用橡胶组件等。公司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药用丁基胶塞生产的全部过程的智能化,与众多医药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医疗器械业务包括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等医用防护产品。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采购工作、供应商管理等流程,按照年度、月度、临时采购需求计划开展采购。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料进行招标采购,关键重要材料的供应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产品用一般性批量采购的材料采取使用询价比价方式采购,已经定价的特别的材料根据合格供方数量实施多源或单源直接采购,战略物资、特定供应商等采购采取合作谈判的方式实施。
公司供应商根据重要性划分为军品关键重要供应商、军品一般供应商、民品关键重要材料供应商、民品一般材料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五类,对供应商的开发、跟踪评定、奖惩、变更等实施分类管理,对供应商的质量水平、价格水平、交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定期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合格供方名录的调整依据和供应比例分配的参考依据。
公司从事军品生产均需严格按照军用标准做,由军代表实行实时监督。公司对军品进行统一集中调度,按照订单需求安排生产,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或接到客户订单后,编制采购计划、生产计划以及外协计划(如需),按照交付订货计划组织生产。
民品主要实行以销定产、适当库存的生产模式,依据市场部门的要求,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以便快速响应客户的订单需求。
军品最重要的包含公开对外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五种模式,公司的项目和产品以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为主。
民品方面,公司均为市场化销售,直销模式为主,主要通过自建销售团队拓展业务,直接对接计算机显示终端。公司跟进潜在客户的真实需求,通过客户验证考察后成为合格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公司对订单信息做处理,执行审核通过的订单。此外公司通过汇总客户意见,进行信息反馈,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随着第二个百年目标的确立,我国开启建设现代化强国,确立新时代强军目标,公司的特种防护装备行业随军工行业的稳定增长,实现了较快发展。当前我国国际地位一直上升,经济实力日益强大,国防经费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同时,为贯彻落实“强军思想”,实现强军胜战,部队对先进装备的需求进一步增多,装备费占比呈现不断的提高趋势。国家“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大目标中,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确立国家对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相融合的军队装备建设和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加快标准化、通用化进程的要求。军队装备的更新升级正在加快,对装备的技术方面的要求不断提升。
现阶段,国际核生化威胁依然严峻。虽然国际社会已签署《禁止核武器条约》,但部分国家并未参加,仍存在持续提升核武器质量,或研发低当量核武器的情况;《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已生效多年,但化学武器的销毁仍未结束,并且核生化武器在近年来全球发生的多场局部战争中频频出现。特种防护作为军方核生化防护的重要构成环节,已成为国家战略安全的主要的因素。随着核生化威胁凸显,特种防护装备的重要性不断的提高,密闭空间、人员、装备等应具备基础核生化防御能力。
在民品领域,特种防护装备在应对2003年SARS、2015年天津港“8.12”爆炸、2020年新冠疫情等公共事件中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随着个人自我保护及健康意识越来越强,国家应急救援需求快速提升,民品市场需求呈现迅速增加趋势。
我国拥有现代化完整军工产业体系。军工企业已成为国防现代化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武器研制生产的骨干力量,国家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和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公司所在特种防护行业主要应对化学毒剂、生物战剂、放射性物质、核威胁等CBRN威胁,除应对传统核生化武器作战使用场景外,特种防护逐渐延伸到次生核化危害、核生化恐怖、核化事故、自然灾害、突发性疫情等场景,在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方面得到普遍应用,为城市公共安全力量提供防护能力。人防设备也是特种防护的重要应用,人防设备应用于房地产行业、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以及其他不同防护等级的地下空间防护。
公司承研承制的特种防护装备在技术路线、防护时间、性能指标、智能化和信息化等方面具备创新性和先进性,部分产品为军方列装的现役装备,保障军队核生化威胁的作战生存能力,同时参与军方预研和重大科研项目,为下一代装备奠定研发基础和技术积累。
医药包装行业与医药行业总体发展状况紧密关联。随着全球人口总量增长及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全球医药商品市场保持较快增长趋势,到2025年全球市场有望突破1500亿美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的健康意识逐步提高。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开数据,2021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同比增长15.6%,职工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增长14.6%。2022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同比增长1.6%,职工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增长2.7%。随着医疗方面的财政补贴稳步提升,个人绝对卫生支出逐年上涨,加之较大的人口基数,给医药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也给上游的药用包装材料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药用胶塞行业与下游医药产业紧密相关,药用丁基胶塞大范围的使用在注射剂、疫苗、生物制剂、抗生素、大输液、口服液、采血、抗肿瘤等领域,整体市场规模随着下游医药产业的稳定增长而持续发展,整体市场容量较大。药用胶塞产品以常规胶塞为主,覆膜胶塞的技术难度和单位经济价值更高,能够批量生产覆膜胶塞而且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的企业较少,在国内的应用渗透率仍相比来说较低。与国际药用胶塞市场相比,我国药用胶塞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很多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只能生产结构相对比较简单、品种单一的产品。
2015年至今,《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方面的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一方面,将原有的药包材独立审批制修改为共同审评审批制。与之前独立审批制不同,在共同审评审批制下,原料药、药用辅料、药用包装材料等共同组成药品整体,在审批药品注册申请时一并审评审批。另一方面,开展一致性评价。国家对注射剂一致性评价的技术方面的要求严格参照欧美药品监管法,确保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注射剂的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相当,是国家政策与产业升级的双重要求。共同审评审批制、一致性评价有助于全面把控各因素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与质量可控性的影响,提升了药用包装材料在产业链中的地位。
药用胶塞产品的生产对配方设计、结构设计、模具制造、基础材料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公司经过多年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拥有相对完善的胶塞配方体系、成熟的生产的基本工艺和多样化的产品结构,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同行业前列。
公司是国内专业的防化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全军透气式防毒服、专用防毒面具、集体防护装备定点生产企业,以及国家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覆盖陆、海、空、火箭军、武警等多个军兵种。
公司深耕特种防护装备领域五十余年,在产业链中占据核心地位,主持编制或参与编制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及行业标准多项,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编写了《上市药品包装变更等同性/可替代性及相容性研究指南》行业标准,承担军方现役透气式防毒服70%的订购任务以及军方现役专用防毒面具100%的订购任务,也是全军集体防护装备的核心研发生产企业。
作为防化军工企业,公司积极为社会公共安全作出突出贡献,先后为抗击SARS、汶川地震救援、天津“8.12”爆炸救援、奥运安保、国庆阅兵、抗击新冠疫情、俄罗斯军事比武等重大事件提供特种防护的专项保障任务,行业地位进一步稳固。
公司是中国医药包装协会药用胶塞专委会五家主任单位之一,在行业内率先实现了药用丁基胶塞的国产化、生产的全部过程的智能化,荣获工信部“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项目”、湖北省经信委“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称号。公司产品先后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湖北省自主创新产品”等荣誉称号,“兵华”商标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公司获得“中国医药包装事业突出贡献单位奖”,与众多大型医药集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作为中国药用丁基胶塞行业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主持和参与起草、制订了《丁基胶塞输液瓶塞》《丁基橡胶抗生素瓶塞》《丁基橡胶药用瓶塞化学试验方法》等行业标准。
个体防护装备向系统化、集成化、智能化升级。在改进防护性能、减少生理负担和后勤负担的同时,更看重使用性能的提升和自消毒、自感应、信息化等先进功能的拓展,士兵操作更方便快捷,在核生化威胁环境下最大限度地保障装备性能。公司重点突破防毒服内层材料,同时做好复合材料制备技术攻关。
集体防护系统向平台化、统型化、信息化发展。公司重点开发模块化、系列化、通用化的产品,并采用更小、更轻、操作便捷、后勤保障负担小的设计,为车辆、装置、船舶和飞机等平台提供防护。各部件呈现出功能模块通用化、单元设计系列化和系统高度集成化的特点,在三防系统的核生化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利用实现互联互通。
药用丁基胶塞的生产技术路线相对成熟,国内外生产厂商原材料和生产流程较为相似,胶塞配方结构精细化设计、特殊工艺、产品后处理及质量控制等领域的优势决定企业的相对领头羊,未来行业更多在产品配方精细化设计、生产装备、生产的基本工艺和生产后处理等环节逐步提升和优化。
医疗器械领域的口罩的生产技术路线很成熟,口罩新材料的使用和成本控制决定企业的领头羊。通常普通医用外科口罩核心层孔隙直径较大,无法完美的实现对小颗粒细菌、病毒的物理隔离。而纳米口罩因其高效的过滤性能,目前慢慢的变成了一款高效医用防护口罩,未来纳米口罩将成为口罩发展新方向。
报告期内,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原因系公司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更正所致。更正原因: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之“(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57,275.31万元,同比降低2.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792.51万元,同比降低88.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纯利润是-7,602.74万元,同比降低488.4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87.6万元,同比增加63.1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特种防护装备和医药包装及医疗器械两大业务板块,分别占据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91%和69.53%。公司基本的产品为个体防护装备、集体防护装备和药用丁基胶塞。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52%,但由于产能利用率下降、产品结构变化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主要经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减少4.54个百分点,进而导致盈利能力下降。
其中,特种防护板块,自2022年开始,受军队改革深入推动及部队装备订购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特种防护装备产品订购计划延迟,产能利用率下降,规模效应未能有效发挥,导致集体防护装备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医药包装板块,公司药用丁基胶塞产品收入同比增长9.88%,但由于产品结构及市场行情报价等因素的影响,毛利率同比下降8.11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跃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认真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和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地推进监事会决策的实施,全体监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发挥了非消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暨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暨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暨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事物的规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3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存在重大风险问题。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公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因该事项涉及公司全体监事薪酬,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客观、全面地总结了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2024年公司面临的环境影响进行了简要分析,确定了公司2024年风险评估结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于公司发展起到了良好的风险防控作用。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4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审计计划符合公司审计工作需要,有利于公司关注重点审计领域,恰当地组织和管理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4年审计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唐伦科先生、张亚昌先生、邹晓丽女士、徐斌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4票回避,0票弃权。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就上述议案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法规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等事项,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4年度,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人之间发生包括销售产品、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便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正常开展及审议,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预算情况,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表:
注1: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及其子公司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
注2:上表中公司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财务公司”)的存款(含保证金)的预计金额为日最高存款余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2023年末存款余额,下同。
注3:公司在兵器装备财务公司开具商业票据的列示关联交易金额为开具商业票据的手续费金额。
注4:公司通过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保理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使用兵器装备保理公司的“中兵保兑单”平台支付供应商货款,该项交易未产生费用。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武器装备的研发、生产、保障、服务;车辆、电力设备、广电信息及产品与其设备、机械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医疗与环保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极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综合服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兵器装备集团资产总额为4,577.54亿元,净资产为1,672.0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60.21亿元,净利润126.36亿元;资产负债率63.47%。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已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27%。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769.14亿元,净资产为86.63亿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05亿元。资本充足率12.67%,不良资产率为0,资产质量良好。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706室
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帐户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开展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兵器装备保理公司资产总额为109.74亿元,净资产为8.59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2亿元,净利润0.63亿元,资产质量良好。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以及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等事项,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线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末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金额合计-26,029,595.6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根据会计准则,公司目前采用账龄组合法和单项认定法对应收款项进行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认定计提方法为:综合研判特定客户的货款回收风险,当客户货款回收风险与账龄不匹配时,基于谨慎性原则逐单位确定坏账计提比例。除单项认定法外,其余客户均采用账龄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计提方法为:按应收款项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一年以内的按应收余额的5%计提,账龄一至两年的按应收余额的10%计提,账龄两至三年的按应收余额的30%计提,账龄三至四年的按应收余额的50%计提,账龄四至五年的按应收余额的80%计提,账龄五年以上的按应收余额的100%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上述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事项是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经过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当期利润-26,029,595.66元。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状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3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3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暨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部分产品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存货跌价计提不充分、部分成本费用存在跨期等问题,对公司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暨会计差错更正,本次更正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项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光幸、朱经平、赵晓芳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0011号),根据上述监管函件中涉及的部分产品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存货跌价计提不充分、部分成本费用存在跨期等问题,公司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逐项整改落实,现对公司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更正。
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2023年度业绩快报暨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定期报告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定期报告更正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在董事会有权审批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因某产品收入确认在2021年度依据不充分,调减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526,460.17元,调减坏账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26,323.01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调增递延所得税费用3,948.46元。调减以上产品营业成本660,024.04元、调增库存商品660,024.04元、调增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133,563.87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调减递延所得税费用20,034.58元。
1.因某产品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2022年上半年调增RFP-1000型人防工程滤器营业收入526,460.17元和营业成本660,024.04元,同步调整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递延所得税费用。
2.因公司计入2022年的115产品、107产品运输费用1,073,786.8元实际发生在2021年,调减2022年上半年对应的营业成本。
1.因2021年某产品收入确认存在跨期,该产品收入应在2022年进行确认,调增对应的营业收入526,460.17元、营业成本660,024.03元、信用减值损失26,323.01元,调减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958.45元、资产减值损失133,563.87元,调增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20,034.58元。
3.因某产品收入确认在2022年度依据不充分,调减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23,727,654.87元,调减坏账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1,186,382.74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调增递延所得税费用177,957.41元。调减以上产品营业成本36,219,917.47元、调增库存商品36,219,917.47元、调增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12,492,262.60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调减递延所得税费用1,873,839.39元。
4.因2022年末部分产品存货跌价计提不充分,重新测算分别补提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8,861,247.40元,调增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调减递延所得税费用1,329,187.11元。
5.因可弥补的税务亏损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调增递延所得税费用58,435.42元。
6.因公司计入2023年的研发费用684,217.30元实际发生在2022年,分别调增2022年对应的研发费用和应付账款684,217.30元。
8.公司在编制2022年年度报告时,参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中关于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的规定以及部分市场案例,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投资收益认定为经常性损益,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关于非经常损益的规定存在差异,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不够谨慎。后经谨慎研究和判断,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公司将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投资收益由经常性损益项目调整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同时按要求对相关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的补充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1.因2022年某产品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2023年上半年调增RFP-1000型人防工程滤器营业收入10,970,796.46元、营业成本16,746,760.04元,同步调整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信用减值损失、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损失、递延所得税费用。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项目,更正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分别为-103.14万元、103.14万元、-436.11万元及-64.84万元。本次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前述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稿)》《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稿)》《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稿)》《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稿)》。
因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将“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2.68万元计入“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披露存在错误,现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调增“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26,836.00元,调减“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26,836.00元。2023年半年度报告同步调整该事项。
1.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之“(二)募投项目明细”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2.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之“(五)募投项目明细”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在兵器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任职,公司向其支付的薪酬通过其任职单位支出,因而形成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员工社保费、各类培训保险和监事薪酬的情况,公司在2022年年报关联交易中未进行单独说明。公司已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其他关联交易”中针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说明。现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补充非独立董事魏喜福、史磊、高英苗,监事刘跃东、蒋纬行薪酬合计94.37万元,并在2022年年报关联交易中进行补充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其他关联交易”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注: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任职,公司向其支付的薪酬通过其任职单位支出,2022年,公司通过关联方支付的董(监)事薪酬合计94.37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暨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定期报告的更正和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暨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22723号《关于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对于上述更正事项,我们在审计中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公司对以上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由此对投入资产的人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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